12月12日,北京一中院判決青春作家郭敬明的小說《夢里花落知多少》為抄襲之作,郭敬明和春風文藝出版社侵權成立,應立即停止出版和發行《夢里花落知多少》,并共同賠償作家莊羽20萬元。此消息一經發出,頓時引起文壇一陣嘩然(據12月12日《北京娛樂信報》)。
“‘80后’作家掌門人”的作品大出“水”,這可能
會讓一些郭敬明的書迷失望。但實際上,幾年前,就有評論家對青春作家的創作狀態提出了尖銳批評,并指出相當部分作者生產的只是商業性的“文字垃圾”。
更為可怕的是,目前商業性的“文字垃圾”傾向已非常普遍。特別是在時下這批青春作家圈中,一些人寫書出名的心理非常迫切,浮躁的風氣越來越盛。與此同時,出版商為了謀取高額利潤,又將這批青春作家中的個別人偶像化,就像包裝歌星一樣來包裝、炒作。《人民文學》副社長兼《中國校園文學》社長杜衛東先生指出:各種大賽的組織、各種媒體的炒作、出版商出于商業目的策劃、一些作者的自我膨脹和獲取商業利潤的欲望……造成了目前青春寫作文壇出現了浮躁、功利的苗頭。
“文章千古事”,任何杰出之作都要在冷靜甚至孤獨的環境中才能創作出來,而真正的作家需要永遠保持一種嚴肅、負責的創作態度,否則,創作出真正的文學作品將是一句空話。包爾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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