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時期以來,媒體關于公車改革的報道越來越多,特別是當前北京市也悄悄拉開公車“貨幣化”改革的帷幕后,理論界人士的爭論越來越激烈,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但縱觀爭論的焦點,大都只停留在就事論事上,諸如:沒有傾聽納稅人的聲音、缺乏公信力、會滋生新的腐敗,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我認為,光去議論公車“貨幣化”改革應注意的問題和帶來的負面影響,拿不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操作辦法,倒不如不去議論。因為這些很直觀的、現實的問題,連普通老百姓的心里也都明白,何必還要我們去浪費感情使勁地吆喝呢?這不是理論界所倡導的務實的學風。
言歸正傳。以我國的國情,我的觀點是,眼前不斷膨脹的職務消費告訴我們,公車改革勢在必行,但根本不宜實行“貨幣化”!其主要理由有三:
首先,財政沒有這個實力。公車“貨幣化”改革需要巨額的財政資金作保證,而我國大部分地方財政目前的財力十分有限,甚至入不敷出。一旦公車實行“貨幣化”改革后,無論你采取何種形式把錢發到個人,這些錢都必須在年初列入財政預算,形成了“剛性”支出,非保不可。而眼下,大部分地方財政連保公務員的正常工資和辦公經費都倍感吃力,還能從哪個渠道弄錢來發車改補貼呢?北京市有錢嗎?肯定有!盡管我不知道北京市的公務員現在按月到底能拿多少錢,但應該不缺錢花。
其次,變相增加人民負擔。時下,分配不公已成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之一。為此,剛剛閉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要抑制分配領域的不平衡現象,讓改革成果惠及全體人民。而你現在實行公車“貨幣化”改革,無形之中再一次拉大了收入差距。要知道,北京市一般老百姓的最低生活保證金也才只有300多元呀!而你一個月的車補最高的達1800元,一年就是2.16萬元。這是一個什么概念?在北京打的,按起步價10元錢計算,一天可以打的6次,一個月(按30天算)可以打的180次,一年就是2160次。試想一下,有哪個級別的領導從早到晚、一月到頭、一年到底沒坐辦公室?簡直令人不可思議!而這些錢都是納稅人的血汗錢,沒有公務外出的你也拿來發補貼,豈不是變相地增加全體人民的負擔嗎?
此外,難以壓縮政府支出。財政部副部長樓繼偉2日在第六屆經濟學家論壇上表示,明年我國的財政政策更進一步趨于穩健,并適度減少政府支出。而公車實行“貨幣化”改革后,“適度減少政府支出”的愿望,勢必就要落空。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實行公車
“貨幣化”改革,是將公車消費這一富有“彈性”的支出,變成了個人的“剛性”支出,再也無法壓縮。不論設計公車“貨幣化”改革的方案能節約多少政府支出,但我依然感到其中有詐。君不見,許多地方盡管實行了公車“貨幣化”改革,但還為主要領導和“緊急公務”保留了幾輛公車。既然已經保留了公務急需用車,封存或拍賣了多余的公車,也就相應地壓縮了公車費用開支,卻為何還要不明不白地向這些公務用車人和沒有公務用車的人發定額補貼呢?
既然公車實行“貨幣化”改革如此不合“時令”,那么到底該如何“改”呢?我覺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結合我國國情,現時的公車改革,一個最有效的辦法就是:除了公檢法等執法機關的特種車輛外,由各級政府牽頭,集中所有部門和單位的公車,統一組建公務用車服務公司(省級以上可以分塊組建)。按公務用車服務公司規模大小,核定管理人員職數,管理人員全部從各部門和單位有財編的人員中調劑解決。財政按年初預算,將管理人員和小車司機工資及公務經費、各部門和單位的小車油修費劃撥到公務用車服務公司,按月撥付。公務用車服務公司要搞好成本核算,對內(部門和單位公務用車)實行保本經營,對外(僅限部門和單位的個人私用)實行市場化運作,創收營利部分用于發放司機的補貼、獎勵。
其實,類似筆者在這里提出的組建公務用車服務公司的這種改革辦法(當然這只能算是一個“改革框架”),也并非本人獨創,多年以前就有人曾提出過,但一直就是得不到決策者的重視和支持。究其原因,不外乎是,像這么一“改”,就讓那些平時喜歡“威風八面”的領導干部沒了面子(更不用說其親戚朋友再能沾公車的光了),所以大部分地方都不忍心下手。但為了遏制日益膨脹的職務消費水平,珍惜納稅人的血汗錢,在人民群眾中樹立良好形象,我們就必須痛下決心。作為領導干部,就必須以身作則做出表率。當然,在組建公務用車服務公司之前,還必須根據當地各部門和單位的實際,合理確定公車留用的數量,對少數車況不佳和超標車應分別予以淘汰和拍賣,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務用車的損失和浪費。網友:蔡紅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