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鄭州市工人路的劉先生稱他10天前在(河南)圣龍裝飾工程公司交了1萬多元定金,說好一個月將房子裝修好。可工人沒干幾天,就沒了蹤影,到公司找人時,公司已人去屋空。昨天上午,劉先生追悔莫及。
記者就此事來到鄭州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工作人員龍玉嬌說,最近幾天,他們連續接到了多家業主投訴
(河南)圣龍裝飾工程公司收取業主的裝修工程款后突然消失的情況。快到年底了,一些“家裝公司”為轉嫁、躲避債務或惡意套騙工程款,攜帶客戶的定金或裝修款逃跑。
市裝飾裝修管理辦公室和建筑裝飾協會為此聯合發出警示:選擇家裝公司,第一要選擇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行業協會會員證的正規家裝公司。第二是簽訂合同時,認真填寫和選擇所有合同項目,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裝修過程中要時刻與家裝公司保持聯系,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另外,應按工程進度分期支付裝修款,不可提前支付。第三,不要因是熟人介紹而不簽合同,不要找“馬路游擊隊”。
特約編輯: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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