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江西省教育廳查處了數起民辦中專學校組織新生到沿海從事高強度工作的違規事件。根據調查,這些學校都是以“可以勤工儉學沖抵學費”的名義招入大量農村初三畢業生,再將這些未滿16歲的新生集體輸送到沿海省份“打工”。
這種現象是由于沿海用工緊缺情況出現后,用工目標發生轉移而產生的新的社
會問題。由于學生大都是未成年人,這種“童工”相對普通工人有更多的“優點”:便于“管理”、報酬更低、學校能夠大批組織等。因此,一些沿海不法企業就可能會通過“學校組織提供勞動力,廠方付給相應管理費”等形式,直接從學校獲取成批學生充當廉價勞動力,解決“民工荒”的問題。
記者走訪了多位暑期被校方安排在外“打工”的學生及其家長,發現這些新生在外地企業的勞動和生活條件惡劣,身心健康面臨種種威脅,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到較為嚴重的侵害。
宜春市袁州區新田鄉六背市新五組的鐘小平年僅15歲,是宜春一所民辦中專學校的新生。8月26日在學校安排下,她和另外79名孩子一起到東莞一家玩具廠打工,她們經常被要求工作到晚上12點,睡眠嚴重不足;宜春市銅鼓縣大塅鎮滸村村民陳遠梅年僅15歲的小兒子時淼根也是這所學校的新生,他和30名同學被送到東莞一家電子儀器廠工作,每天都要干11個小時。
有關人士認為,組織新生外出務工將對未成年人尚未發育完全的身心造成嚴重影響,對其世界觀、人生觀造成難以彌補的創傷。同時,還會引起學生、家長、學校和企業的矛盾,誘發一系列更為嚴重的社會問題。
江西省教育廳對組織學生外出務工的學校亮黃牌并取消其2004年評先資格。江西省教育廳副廳長李小南同時表示,教育部門在查處個別學校的基礎上,已經向全省所有民辦、公辦中專或職業學校發布緊急通知,全面嚴厲查處類似違規違法行為,徹底斷絕這一非法渠道。(陳修琪
李青)
特約編輯:張慶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