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巨能鈣含過氧化氫(雙氧水)可能致癌的消息,引起社會很大反響,也引起衛生部重視。12月3日,衛生部正式通報了就“巨能鈣含過氧化氫”一事進行的調查結果。通報稱,按照巨能鈣的推薦食用量,產品中的過氧化氫殘留量在安全范圍內。從北京市藥監局和天津市衛生局的監督檢查情況看,目前尚未發現巨能鈣
生產企業存在違法行為。
而此前農業部質檢中心的兩次檢測,均證明部分巨能鈣含有過量雙氧水。該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顯示,檢測對象涵蓋了從嬰幼兒型到老年型口服片的11種巨能鈣產品,除了4種產品中過氧化氫含量為零,其余7種產品每千克的雙氧水含量最低為1.04克,而最高值則達到了6.28克。農業部的雙氧水檢測數與巨能鈣提供數據差314倍。
這下輪到消費者困惑了,不知道該信誰。真相如何,只有三種可能:第一,衛生部的結論對,而農業部質檢中心的結論錯;第二,衛生部的結論錯,而農業部質檢中心的結論對;第三,衛生部和農業部質檢中心的結論都對。筆者認為,第三種可能完全存在,因為根據農業部質檢中心的檢測結果,11種產品中有4種雙氧水含量為零,這也就不排除不同批次產品含量不同的可能。而衛生部的監督檢查是在問題被媒體披露之后,也不宜排除巨能公司在此之后嚴加質量管理的可能。
不管是第一種可能,還是第二種可能,都意味著總有一家的結論與事實不符。
那么,不論是從公共安全、公眾了解情況的權利、保護企業不受意外侵害考慮,還是從有關部門的權威性考慮,有關部門都應繼續刨根問底,讓真相水落石出。如果是第三種可能,則我們不僅僅需要知道檢測的結果,更需要知道檢測過程。
農業部的兩次檢測過程,媒體已有所披露。筆者注意到,對巨能鈣系列產品含有雙氧水的最初懷疑,來自一個神秘的舉報人。這位神秘的舉報人是誰,媒體應該為他保密,但他的后面有沒有“同業競爭”之類的背景,媒體也有責任向公眾進行交待。這不僅是對公眾負責,也是對當事企業負責。同樣,衛生部監督檢測的過程如何,也是公眾必須了解的真相,因為它直接影響檢測結果的可信度。
鑒于這些“未解之謎”,筆者說:我們還沒有揭開巨能鈣真相。而在事關生命安全的食品面前,公眾面對如今這兩個不同的結果,更多的人可能會選擇“寧可信其有(毒)”的態度。顯然,這對企業并不利。
此外,巨能公司一直不肯評價農業部檢測中心的數據,并不斷對其權威性提出質疑。據了解,保健品的評價、檢測,包括安全性、毒性等,都是由指定機構做的。因而,巨能公司提出,農業部檢測中心不在指定范圍之內。但這樣的說服力顯然不夠。
筆者覺得,通過巨能鈣事件,食品、藥品安全與否,如果單憑一家說了算,它的風險實在太大,而民眾不應冒著這樣的風險。
童大煥(北京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