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時報訊 (記者盧國強)北京市警方昨天透露,學校、幼兒園與金融、供電、供水、供氣、供熱等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單位一起被警方納入安全風險評估體系。若因單位的治安隱患造成公私財產損失,或嚴重威脅公民人身安全的,單位最高將被處以10萬元罰款,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將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市公安局內保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在這套安全風險評估體系中,警方將從可能受到的外部侵害、防范體系是否達標、重點單位部位是否達標、單位內部人員和領導的防范意識等方面評估出一、二、三級單位,并根據治安形勢隨時更新評估標準和風險等級。警方特別提出,要針對幼兒園和學校的特點加強保衛措施。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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