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明)25日,中國現行有效的7500多件地方性法規中第一次出現了未成年人的聲音。
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5日三審表決通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在這件8章50條的地方性法規中,有一條是根據未成年人的意見創設的——“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張榜公布學生的考
試成績名次”
。按照中國的立法慣例,一般只有享有政治權利的成年人在立法過程中擁有發言權。但此次上海市立法機關在制訂這部與未成年人直接相關的法律文件時,決定打破慣例,50年來首次邀請未成年人參與地方立法工作。“我們一定要聽取未成年人本人的意見,而不能像保姆一樣代替他們思考問題。”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沈國明說。
10月初,21名上海中小學生應邀走入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室,就他們對《條例》的看法發表意見。談話中孩子們提出一個所有立法者都未曾考慮到的問題:目前大多數中小學普遍采取的張榜公布學生成績排名制度對許多學生造成傷害。
由于中國目前的教育資源比較匱乏,學生在升學過程中必須經歷中考和高考,成績優秀者才能到好學校就讀。為了提高學生成績,每次考試后公布成績和名次是各所中小學校普遍采用的“激勵”機制,但這也給許多孩子構成強大壓力。
華東師范大學附屬第二中學高三同學高健嶺說:“學校可以排名,但公布就不必了;因為公布出去,讓很多成績差的同學抬不起頭,會給這些同學增加心理傷害。”未成年人的意見迅速在法律文本中得以體現。在10月中旬上海市人大常委會二審的《條例草案》中,首次出現“教師不得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的內容。二審后的《條例草案》經向社會公布后引起強烈反響,許多家長和教師認為,從提高教學質量和為孩子長遠未來負責的角度應當保留學校公布成績排名的權力。上海市靜安區中心小學校長顧惠樑說:“將學生成績名次公布與否提升到立法的高度,這是不妥當的。因為對一個學生來說,若是沒有壓力也就無所謂動力。”
在新華網所作的網上調查中,支持學校公布成績排名的人和反對者比例為8:2,而上海本地媒體《新民晚報》的抽樣調查也顯示絕大多數人支持學校的現行制度。綜合各方意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25日通過的《條例》中規定,“學校不得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名次”。學生家長張偉浩就此點評說:“最終通過的條文是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平等對話的結果。”
“一部法規要經過三讀才能表決通過,這在上海的地方立法史中并不多見。”上海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丁偉說,“這既反映立法機關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協調各方利益的民主過程,更體現了對未成年人保護和發展的高度重視和負責態度。”
中國是世界上未成年人人口最多的國家,目前中國18歲以下的未成年人約有3.67億人。處于經濟社會快速轉型期的中國,未成年人面臨著道德價值觀重構、不良信息泛濫、社會壓力空前等各種問題,未成年人的教育和保護工作因此也成為中國黨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3月,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讓未成年人對與他們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發表意見,這對提高法規的操作性和實際效果無疑具有積極影響。”復旦大學法學博士伍祚隆說,“而上海吸納未成年人參與立法過程的嘗試,對于中國其它地方而言同樣值得借鑒。”
(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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