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上海十一月二十五日電(記者許曉青)“誰都無權看我的電子郵件!”“學校不公布考試成績和名次該多好!”……二十五日,上海未成年人的一些“奇思異想”正式成為地方法規中的明文規定。
上海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二十五日以全票贊成的結果,表決通過《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各種由
未成年人原創的立法內容,被最終寫入條例。
據介紹,此番訂立的法規中,有不少條款是青少年自己提出的,比如,學校在義務教育階段不得張榜公布學生的考試成績;對未成年人的電子郵件,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隱匿、毀棄;中小學校應當建設非營利性的上網場所等等。專家認為,這是上海未成年人首次通過立法途徑,為自己尋求到了法律保護。
有關人士透露,該條例從起草到最終通過,歷經半年多時間,提交地方人大常委會審議共三次,同時兩次全面公開征集意見,此外還召開了數十次由未成年人直接參與的座談會。孩子們通過學校、紅領巾理事會、互聯網等多種途徑表達尋求自我保護的意愿,其中不少在立法中得以體現。這可謂是上海歷次地方立法中參與面最廣的一次。
據悉,該法規將于二00五年三月一日生效,為了使立法與執法不出現相互脫節的現象,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承諾將適時舉行法規培訓和釋疑活動,以便更切實有效地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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