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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1月24日電 為準確掌握監獄、勞教所羈押、收教人員的艾滋病病毒感染情況,衛生部、司法部近日下發通知,決定自今年11月初至2005年3月底,聯合對監獄、勞教所的羈押、收教人員開展一次全面的艾滋病病毒抗體即HIV抗體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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