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急業主自當期房監工干擾施工難獲法律支持
□楊曉
有消息稱,在京西某樓盤購買期房的業主們,日前聯合起來自己擔任“施工監理”監督開發商施工,試圖讓糾紛防患于未然,并派業主代表進入工地查看實樓樣板間。
業主提出要當“施工監理”
據介紹,買房后有的業主偷偷進工地觀察,沒想
到問題發現一堆,如使用的外墻磚、電梯無品牌,某戶型外窗尺寸縮小等,業主聚會后一共總結26個問題,希望與開發商面談。
業主表示,由于入住時的糾紛太多,到時房子建好不可能再改了,不如現在施工中及時修改。業主中有不少建筑專家,他們希望當“施工監理”,監督開發商蓋好房子。
不久前,70名業主給開發商寫聯名信,最終與開發商老總正式會面。開發商表示對業主提出的更換相關建材等要求會充分研究,同時業主代表可以進入工地看實樓樣板間。
不影響建設前提下可商量
該項目負責人表示,業主自做施工監理反映了業主對項目的關心。然而現在提的不少要求是希望換更貴的建材,他坦言在施工過程中再談換建材不太好辦。
負責人說,業主們可以在不影響建設過程的前提下,提出合理要求。購房后,開發商和業主利益一致,應該共同打造好的品牌形象。“業主監理”是否合理眾說紛紜針對業主自做監理的事情,業內人士指出,業主自做監理必須要有開發商配合。因為當監理必須經常到工地監工,然而按照有關安全施工條例,到工地只有在負責人帶領下戴安全帽有序進入,也就是說如果開發商不同意的情況下業主自己潛入工地,如遇到安全事故將負有很大責任。而且業主監理過程中與開發商在更換建材等問題上意見不一致,缺少第三方調停機制。
房地產專業律師認為,業主自做“監理”缺少法律支持。開發商和業主簽的是購房合同,業主對房子有占有、使用、收益、處置的權利,但購房合同中沒有業主可以做監理的條款。
而一位具有多年經驗的開發商表示,不管在施工過程中業主提出監理的要求是否有法律支持,總之業主的事無小事,開發商盡量配合,可以防止小事變大。
特約編輯: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