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已頒布
北京市教委頒布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守則和日常行為規范。修訂后的《規范》首次增加了誠實守信、考試不作弊、珍愛生命、心理健康、遵守交通法規等方面要求,對學生的日常行為也更加注重細節。
新修訂
后的《守則》對中小學生要求一樣,合并原來的《小學生守則》和《中學生守則》后確定了10條內容。北京市教委有關人士說,新《守則》在保留原有內容基礎上,增加了增強法律意識、珍愛生命、有責任心等內容,并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了修改,如將遵守國家法規改為遵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將關心集體改為熱愛集體;將尊重外賓改為國際交往、注重禮節等。與新《守則》合二為一相比,新《規范》仍然對中小學生分別要求,新《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有20條,新《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有40條。
記者看到,新《規范》對學生的日常行為要求非常注意細節,比如對小學生要求“衣著整潔,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頭,早晚刷牙,飯前便后洗手”;對中學生要求“不隨意打斷他人的講話,不打擾他人學習、工作和休息,妨礙他人要道歉”等道德細節。
與原《規范》相比,新《規范》對學生行為細節增加了一些新要求,比如誠實守信;考試不作弊;珍愛生命,防觸電、防溺水、防火、防中毒,不做有危險的游戲;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過馬路走人行橫道,不亂穿馬路,不在公路、鐵路、碼頭玩耍和追跑打鬧等。對于曾經引起社會爭議的中小學生見義勇為,新規范則要求學生弘揚正氣,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要進行勸阻,發現違法犯罪行為及時報告,“遇有侵害敢于斗爭,善于斗爭,學會自護自救。”
(11月11日《北京青年報》鄧興軍/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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