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天獲悉,南京今年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即將啟動,11月24日至11月30日開始報名,南京市教育局昨天公布了報名及測試的詳細方案。
報名對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符合《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條件,符合教師資格申請條件,同時具有南京市戶籍的中國公民。具體條件為:①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
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②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
及其以上學歷;③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④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者,應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⑤申請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及其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及其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報名地點 1 本人戶籍在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的應在本人戶籍所在地的區 縣
教育局指定地點報名。2本人戶籍在鼓樓區、白下區、玄武區、建鄴區、秦淮區、雨花區、下關區、棲霞區的擬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在白下區教育局報名,擬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人員在玄武區教育中心玄武區如意里20號報名,擬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人員在鼓樓區教師進修學校(鼓樓區北四衛頭38號
報名。3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到南京市自學考試辦公室報名。
友情提醒2005年各類成人高等教育畢業生須在取得畢業證書后報名與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中等專業學校(教育類統一考試補考的申請人,憑中專教育類畢業證書和省教育廳頒發的統一考試合格證書報名。同一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種類型教師資格。高級中學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融通,不需重復申請。申請學科應在公布的目錄中選擇一個填報。
非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申請人員,以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畢業學歷但與認定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員,均應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參加省教育廳組織的統一考試,考試采取閉卷形式,考試時間為2005年2月最后一周周六具體日期以準考證為準。參加補修考試成績合格者,由省教育廳統一頒發《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補修考試合格證書》,合格證書有效期3年。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報名工作由市和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負責,報名時間也安排在11月24日至11月30日,與申請教師資格報名在同一地點。此外,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申請人,須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取得經省級普通話測試中心驗印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其中語文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具體情況可上南京教育信息網查詢。(沈粵 張琳)(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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