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11月9日電 根據國土資源部日前發布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工業項目建設要嚴格控制廠區綠化率,在工業開發區(園區)或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不得建造“花園式工廠”。 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在工業項目用地上普遍存在著粗
放利用、閑置浪費的問題,各地在招商引資上也存在著競相壓低地價出讓土地的行為。為了促進建設用地的集約利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工業項目建設用地的管理水平,國土資源部專門發布了《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試行)》。 控制指標由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筑系數、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占比重等4項指標構成,工業項目建設用地必須同時符合這4項指標。其中,工業項目的建筑系數不得低于30%,工業項目所需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面積不得超過工業項目總用地面積的7%。嚴禁在工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配套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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