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該局與市衛生局近日作出新規:學校一律不準自制豆奶及其他奶制品和飲料,更不得組織學生集體飲用豆奶。兩局日前正式下發的《關于學校食堂及小賣部向師生
出售食品飲品的有關規定》,還對學校食堂及小賣部管理、食品飲品從業人員管理、食品飲品的采
購與出售、奶制品和飲料管理、檢查與監督、相關責任追究等作出了新的規定。
嚴禁組織學生集體飲豆奶
按照新規定,所有學校一律不準自制豆奶及其他奶制品和飲料,更不得組織學生集體飲用豆奶。食堂及小賣部向學生出售的學生飲用奶,必須在有關部門審批的定點生產企業進貨,必須堅持學生自愿購買的原則。
逐步實行食品持證進校園
我市將逐步實行校園準入制,凡是進入校園的食品、飲品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今后,對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職而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傳染病流行的,將依法或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據悉,有關執法部門將對學校食堂、小賣部的食品、飲品等加強檢查和監督,對不符合國家衛生質量標準的食品、飲品及供應廠商,將依法查處,并向社會公布。
學校須與食堂簽約保安全
按照新規定,學校無論對食堂及小賣部采取何種方式進行管理和經營,都必須與食堂、小賣部簽訂食品、飲品安全責任書。學校食堂及小賣部的經營者必須依法取得有關衛生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證,方可向師生出售食品、飲品。所有的食品、飲品從業人員必須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和取得有效健康證明的,方可上崗。
大宗食品采購須相對定點
學校食堂及小賣部采購食品、飲品,必須索取產品衛生許可證、質檢合格報告等,尤其是采購大宗食品(米、面、食用油、醬油、醋)以及糖、飲用水、方便面、冷凍食品等物品時,必須有國家有關部門頒發的食品安全市場準入證,且必須通過正規渠道,在相對固定的場所采購。嚴禁向師生出售腐敗變質食品、“三無食品”和過期食品。(本報記者
周波 張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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