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昌市街頭,一場鬧劇引來眾多市民旁觀。一名30多歲的女子在一快餐店吃早餐時,與一素不相識的男子發生糾紛,男子對其動粗繼而離開。該女一路追罵該男子,但終未能追上,于是便當街掏出錢包揮舞,稱誰能追上這名男子并摑他幾記耳光,她將立即拿出1000元對其犒賞。據目擊者稱,時值上班高峰期,曾有幾名路人躍躍欲
試。(據《江南都市報》10月27日報道)
眾目睽睽之下,公然用金錢來擺平事端,并有積極響應者,不能不令人唏噓。幸運的是,該女子的“號召”終究沒能成為事實。但是,這依舊不能改變這件事情的性質和危害,這幾記“耳光”依然打響。
首先,“耳光”打在當事人雙方的臉上。那名男子公然對女性動粗,其修養之差可見一斑;而作為受害者的那名柔弱女子雖然值得同情,但當她在掏錢雇人“以牙還牙”的同時,已經將這份“可憐”一同出賣,她在不自覺中構成對周圍人人格的一種潛在的侮辱。
其次,“耳光”重重打在躍躍欲試的好事者臉上。他們甘愿做金錢的奴隸,不問青紅皂白,“只要你肯花錢,什么勾當也有人替你干”,無視法紀的存在,毀掉的是整個社會的文明風氣。
再次,圍觀者也不能逃過這記“耳光”。作為“看客”,坐視弱者受凌辱,連起碼的同情心也沒有,遑論出手相助,擒住施暴者,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該女子的這一舉措,確實也該挨上一“耳光”。
其實,還有一記“耳光”也沒打空:在整個事端中,無論是作為受害方的那名女子還是旁觀者,都始終沒有想到尋求合法的渠道保障和維護一個公民應有的尊嚴,那些躍躍欲試者更是無視法紀的存在,這不能不說明法律在人們的意識中是多么的淡薄,法律的這種尷尬值得反思。在人類文明進化的今天,上演這種鬧劇,實乃文明社會的悲哀。(作者:崔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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