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小孩深諳賭術。《沈陽今報》一篇報道說,沈陽一個游戲廳經記者暗訪后,被當地警方查處。記者在暗訪中發現,這家金鑫游戲廳里不僅有游戲機,還有為數不少的賭博機。令人叫奇的是,當記者手中的游戲幣快被賭博機吞噬一空時,得到了高人的指點,按照高人的“支招”,記者連連得勝。這個高人年僅8歲,是附
近居民,經常在這里玩。
一個年僅8歲的孩子成了給大人指點迷津的賭神,這無論如何不是一個讓人輕松起來的話題。
而究竟是誰造就了“八歲賭神”,孩子的家長顯然有管教不嚴之責。孩子多次出入游戲廳,其不會沒有察覺。而對待孩子這樣的行為,家長又怎能聽之任之呢?從這個層面來說,家長顯然沒有盡到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
游戲廳的黑心老板同樣難逃其咎。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文規定:營業性舞廳、電子游戲機室、桌球室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置明顯的禁入標志,禁止未成年人進入。而現在未成年人不僅進了這些不該進的場所,還大大方方地在苦練賭技。為了追逐經濟利益,縱容這些孩子們進來并賺黑心錢的老板自然要受到譴責。其不會看不出這些孩子才只有幾歲吧,只能說是利欲熏心。
而耐人尋味的是這樣一個黑游戲廳是在記者暗訪并報警后才被查處,如果記者不采訪、不報警,它還會存在多久,還會教壞多少孩子?因此更該打板子的還是缺乏有效監管的相關部門。對于游戲廳以及網吧的管理,國家早已出臺了多項措施,文化、工商、公安、教育等部門都有著義不容辭的監管責任。但事實上,還有大量的黑網吧和游戲廳我行我素,也通常是在新聞媒體曝光后,各個部門才蜂擁行動。這些部門到底是在履行職責,還是在應付一下新聞媒體?這些部門平時是真的一無所知,還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貓”不發威,“老鼠”自然會肆無忌憚。
因此透過“八歲賭神”事件,相關部門應好好反省工作中存在的失誤和不足,舉一反三,看還有沒有類似的黑游戲廳、黑網吧等“兒童不宜”的地方存在,否則,孩子不去金鑫游戲廳了,還能到其他游戲廳練“本領”。
真希望“八歲賭神”的新聞不再出現,這不僅是新聞媒體的責任,更是全社會的責任。
特約編輯 徐新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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