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天津2004年10月25日電記者陳杰報道:從今秋新學年起,天津財經大學在本科新生中將綜合素質學分納入教學計劃。綜合素質學分共計4學分,分布在第一至第八個學期,每個學期0.5學分。
綜合素質測評及學分認定分為基本行為規范和素質教育活動兩大類,設“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25個觀測點,根據不同
觀測點采取檢查、觀測、記錄等評定方式。其中,基本行為規范分為“必行”和“應行”兩部分,包括遵紀守法、文明交往、集體觀念、宿舍管理等。“必行”部分學生必須做到,違反其中任意一條不能獲得該學期素質學分;“應行”部分為學生應該做到,根據學生的實際表現按照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級賦分。素質教育活動是以各類思想政治教育、文化藝術、學術科技、公益服務為主要內容,根據學生參與程度和獲獎等級賦分。未能獲得學期綜合素質學分的學生,必須在以后的學期補足,否則不能畢業。
特約編輯:張慶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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