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隊昨發布信息:即日起機動車執行新規
●每年扣分不超過12分的駕駛證有效期可延4年早報訊“我的駕駛證該年審了,交警部門今年怎么還不開始年審?”連日來,不少市民咨詢記者這個問題。昨天,市交警支隊發布信息,從即日起,“駕駛證年審”一詞正式退出歷史舞臺,駕駛人再也不用做這個每年必須的
“功課”。
換證審驗取代“年審”
據介紹,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6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可換發10年有效期的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10年有效期內,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
駕駛人在換發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按照上述規定,只要駕駛證正證在有效期內即可駕車,所有駕駛證的“年審”都被換證時審驗所替代。
A照B照要過體檢關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48條規定,年齡在60周歲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有軌電車準駕車型的駕駛人,應當每年做一次身體檢查,體檢時機動車駕駛人應攜帶本人身份證明和駕駛證。
據市交警支隊民警介紹,本市持有2004年1月1日前核發的原準駕車型為A、B、N、P的機動車駕駛證,且在副證上粘有“審驗合格至2004年11月有效”防偽條的機動車駕駛人,以及年齡超過60周歲的機動車駕駛人,都屬于2004年我市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檢查的范圍。現持有準駕車型為C、D、E、F、M、Q的駕駛人,則不需要體檢,只要在有效期滿需換發新證時,到交警部門換證審驗就可以了。
年扣12分就扣證
據了解,取消年審后,對駕駛人的交通違法行為,除按規定給予處罰外,還將實施記分制度。對在一個記分周期(一年)內記分達到12分的駕駛人,交警部門將扣留其駕駛證,駕駛人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并接受考試。考試合格后可清除記分,發還駕駛證。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者段海鷹通訊員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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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體檢
程序:先到哈爾濱路58號的市機動車駕駛適性檢測中心領取體檢表,然后直接在適性檢測中心或是到本市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的醫療機構參加身體檢查。
時間:市南區10月18日至11月4日,聯系電話5722357;市北區11月5日至11月20日,聯系電話3097336;四方區11月21日至12月3日,聯系電話4856303;李滄區12月4日至12月15日,聯系電話3097516。
關鍵詞·周期
從機動車駕駛證初次領取之日起計算,如初次領證日期為2002年6月1日,則到2003年5月31日為一個記分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