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孔真余老人拿著賣身契對記者講述自身經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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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
我有一份自己的‘賣身契’,你們愿意收藏嗎?”近日,70歲老人孔真余(化名)給市檔案館征集處打去電話。前天,記者來到老人家中,目睹了以往只能在小說和電影里看到的“賣身契”原件。
出生百天被賣掉
孔真余老人從箱子中拿出這份保存完好的賣身契時,吐露出壓在心底已久的不幸經歷。
孔真余老人指著賣身契說:“我是父母生的第五個孩子,生父姓孔、生母姓丁。我被賣給養母時才剛剛出生100天,什么事兒也不知道,但被賣掉的原因在這上面卻寫得很清楚。”
記者看到,這份落款時間為1935年農歷六月十七。賣身契上寫道:“……原籍山東曲阜縣人,因赴青島謀事,糊口艱難,衣食不足,難以過度,有自己親生女孩……送于某某為名下認為養女,當給贍養費大洋40元整,當日人錢兩交無錯,后有疾病夭亡等情于撫養人無涉……”
孔真余老人告訴記者,養母買她的時候只有29歲,兩個月前,養母的丈夫已經病故。當時養母家里有200多畝地,5處房產,還經營著煙草生意,家境殷實。養母沒有生過孩子,視她如掌上明珠。自從收養她后,終生沒有改嫁。
養母隱瞞31年
“我一直以為自己是養母的親生女兒,她也從未提起過我的身世。直到1953年我在婚后生第一個兒子時,發現母親竟然絲毫不懂怎么照顧新生兒,才在腦子里打了個問號。
“1966年‘文革’開始后,我所在單位派人到家中抄錄我的賣身契內容,養母才把身世告訴我。從那以后,我對養母更加敬重了,直至1971年春天養母去世,我從未惹過她老人家生氣。”
請檔案館永久保存
“養母去世后,我一直珍藏著自己的賣身契,把它捐給市檔案館,就是想讓這個‘文物’能夠傳給后世。”
據市檔案館工作人員徐增娥介紹,這是該館收藏的首份來自社會捐獻的賣身契。
(記者 潘修雷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