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晨報晨報訊你買我的房,我再租你的房,沒多久,租金說不定就能等同于你的買房錢了——近期,一種“售后返租”的投資方式,以“高回報”為餌吸引著越來越多的市民。合肥市房產局昨日再次表態:購房者對“售后返租”應有清醒認識和高度警惕。
據介紹,“售后返租”其實是房地產開發商的一種促銷手段,
但是它又不是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出現,而是重新注冊一家商業運營公司和購房人簽訂租賃合同,并許諾高額租金回報,同時提供相應的擔保。權威人士透露,高回報必然存在高風險,這是市場經濟的規則,購房人對此應有清醒認識和高度警惕。這種運作方式如果不成功,購房人的利益將會受到嚴重損害,即使有相應的擔保,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手段和變現能力,擔保也很難成為購房人利益的根本保證。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返本銷售或者變相返本銷售的方式銷售商品房,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者變相包租的方式銷售未竣工商品房。”據此規定以及合肥市的地理環境、市場潛力和外地的經驗教訓,房產部門認為合肥市不宜進行這種促銷方式,特別是期房預售更應嚴厲杜絕售后包租。
據透露,合肥市政府日前已經要求房地產管理部門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從商品房預售開始杜絕“產權式酒店”、“產權式商鋪”、“售后返租”等現象發生,工商管理部門和媒體也被要求加強對此類廣告的監管,嚴禁發布此類廣告,以免產生誤導。政府部門同時希望各商業銀行學習成都的做法,停止對“產權式酒店(商鋪)”發放貸款。
(新東 作峰 紅彥)
特約編輯:宋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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