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的《中國青年報》發表劉效仁先生《警惕外企大面積“制造虧損”》的評論,該評論所涉及內容迅即成為各新聞(門戶)網站的熱點話題。
在華外企多半不是經營性虧損,其中至少有2/3的虧損是人為制造的。光去年一年,在華外企通過“制造虧損”,就使咱們流失稅收300億元!國稅官員稱:“這只是保守的估
計。”
更揪心的是,在華外企大面積“制造虧損”的問題,并非去年才突然暴露出來。自咱們決定鼓勵外方來華投資起,這個問題始終相伴相隨。開放已26年,若以20年劃一道杠杠算筆總賬,其間流失的稅收不知還要放大多少倍。
讀者們是否有所留意,這個問題雖說過去總有個別媒體去碰一下,卻始終興不起大的“浪花”。我以為,首先是有關機構不愿披露翔實的信息———這事讓人感到痛和不光彩;其次,通過“制造虧損”少繳稅的事,不光在華外企做得不亦樂乎,咱們自個兒的“內企”也有不少熱衷于此。
許多國家,企業想玩花招而少繳稅都是很難的。同理,那些在華的外企,在自己的國家多半也不敢那樣去干。因為成熟的市場化國家有健全的市場秩序,其稅收征管制度同樣是成熟高效的。
反觀咱們及同處于經濟社會轉型階段的發展中國家,無論是“內企”還是外企,非法避稅幾乎成為經濟領域內的一個通病。制度經濟學有個重要觀點叫“制度重于道德”,如果承認這個觀點帶有普適意義,拿它去分析在華外企“制造虧損”的原因,就會發現問題首先出在咱們自己。正是咱們的相關制度軟弱無力,使得如此之眾的在華外企無所顧忌。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馬克思對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內在作用機理的闡述十分深刻。同理,成熟高效的稅收征管制度(包括其中的行政規章和法律法規),首先有賴于成熟的市場經濟秩序為其“奠基”,而成熟的市場經濟秩序又首先依賴于一個成熟的市場經濟形態。說眼下國內市場經濟形態之不成熟,首先因為咱們仍處于經濟與社會的轉型階段———舊的制度已經失靈,新的制度有待建立與完善;咱們的經濟與社會充滿著矛盾和種種不如意,包括在華外企“制造虧損”帶來的巨額稅款的流失。
基于上層建筑的反作用包含正面的推進作用和反面的制約作用,基于國內政改長期滯后于經改的現狀,現階段促進市場經濟形態的成熟,尤須在政改層面發力,促“政治力量”與“市場力量”聯手,共同打造成熟的市場經濟形態,這是從治本層面解決企業稅收流失的方法。由“點”到“面”———解決整個經濟領域的其他深層次問題也是如此。
最后說明一下,筆者并非為非法避稅的在華外企開脫,也十分贊同從加強稅收征管(治標)的角度約束在華外企。只是有一點必須強調,惟有加快改革,方可化解經濟社會領域的種種不如意。
(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