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我市近日出臺了學校“一費制”收費辦法后,不少市民打電話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疑問。記者昨日采訪市教育局有關部門了解到,我市的“一費制”是在執行全省的有關規定,除“一費制”外學校還有一些收費項目。
“一費制”只含三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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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 據介紹,目前的“一費制”只包括雜費、課本費和作業本費,省教育廳規定了這三項收費的標準上限,我市在省規定范圍內確定這三項收費的標準,其中雜費比省定最高標準低5%。我市在“一費制”收費辦法中明確規定,住宿費、借讀費和中考招生收費仍按現行規定執行,不納入“一費制”范圍。而其它面向學生經營服務性的商品和服務,根據學生自愿的原則,學校不得強制學生購買和使用。
校服托管不含在內
市教育局計財處有關負責人表示,初中和小學收取的雜費中包括了冬季取暖費、信息技術教育費、電教教材費以及班費,但校服、學生自愿購買的教輔材料收費不含在內。目前我市多數小學里都存在“托管班”,一些低年級的學生放學后可以暫時呆在學校中由老師看管照顧。
昨日,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說,“一費制”中不包括托管費,考慮到方便家長和保護孩子安全,學校也不會取消托管班,因此有關學校仍將按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申請托管的學生收取托管費。(記者
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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