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南方都市報9月9日報道,一對住進“握手樓”的愛侶,因在家中習慣性的裸體而受到鄰居指責。受影響的鄰居提醒他們注意一下形象,別對他人造成了“性騷擾”,這對夫妻的回答卻是你偷窺了我們。
按理說在自己的家里裸體是個人的自由,只要自己愿意別人沒有權利干涉。相應地,私人空間里的裸露就成了個人的
隱私,具有不受外界干擾的被保護權,別人如果未經允許的就私自偷窺那自然是有罪的。問題是,只有在私人空間里被隱藏起來的隱私才叫隱私,在開放的空間中的“隱私”就不再是被保護的隱私了。
當個人毫無顧及地將自身的隱秘裸露于公共屬性的場所時,其行為客觀上已經放棄了隱私權,這時候的隱私就成為了“公開的秘密”,只要旁觀者愿意看就可以看,總不能逼著多數人閉上眼睛來滿足個別人的暴露欲吧?
而“握手樓”的結構特點就使本是私人的空間變成了開放的場所。相鄰房間的廚房與廚房間距只有一米,私人在廚房的任何活動都將一覽無余地呈現在周圍的鄰居眼前。這樣的建筑結構就弱化了私人空間的保密性,使廚房成為了實質意義上的公共場所。
在明知可能走光的“危險”下,依然固執地裸體活動,這對愛侶其實已經放棄了自身的隱私權,這時鄰居對他們的觀看便稱不上偷窺。看與不看只是一個道德問題。
偷窺行為不成立,那么性騷擾是否客觀存在呢?關于性騷擾的分類有三種:語言性騷擾、行為性騷擾、環境性騷擾。從“握手樓”的結構特點和鄰居的受影響的事實上,我們可以判斷這對愛侶的行為具有環境性騷擾嫌疑。試想一下,在一個大家都必定出現,都可以自由觀看的場所展示自己的身體,其行為對他人能有什么健康的影響嗎?
在法制的社會,私權觀念強化是一件好事,但任何的權利都不是脫離義務絕對存在的。要享受權利,必須做出一定的“犧牲”,被泛化的私權不僅無法保護自己,還將在客觀上對他人造成侵犯。(作者:李劭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