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一個月時間內,5名犯罪嫌疑人連續3次采用體內藏毒方式運輸海洛因達1900余克,造成兩名同伙中毒身亡后,竟為了取回毒品而肢解一同伙尸體。昨天,這一跨省毒品團伙終于受到法律制裁,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以運輸毒品罪分別判處伍曉會、劉宇鈞死刑和死緩,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蔣五慶無期
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分別判處易愛英、李輔全有期徒刑15年和2年。
這5名被告人均為來自云南、廣西、湖南等地的無業人員。去年8月5日夜,經預謀后,伍曉會將住在瑞麗某賓館的易愛英和甘伏姬帶至云南中緬邊境,易、甘兩人從毒販處各取得用塑料紙包裹的毒品海洛因100粒吞入體內。次日,兩人在劉宇鈞的安排下飛往上海,把各自排出的毒品交給蔣五慶。
當月26日夜,蔣五慶經與伍曉會手機聯絡后,先后將易愛英、李輔全、甘伏姬、廖龍英帶至云南中緬邊境。易等4人與伍曉會聯系后,在毒販處共吞食塑料紙包裹的海洛因320粒,其中易愛英吞入111粒,李輔全吞入9粒,甘伏姬和廖龍英各吞入100粒。后于28日凌晨到達上海,在劉宇鈞安排下同住于某酒店。當天上午,甘伏姬因未能排出毒品而死亡,劉宇鈞為獲取該毒品,購買菜刀、鋼鋸條等工具,將甘的尸體肢解后取出毒品100粒,并于第二天上午,將甘的尸塊藏匿于兩個旅行箱內,分別寄存于鐵路上海站西南、東南小件行李寄存處。甘伏姬死后,易愛英和未排出毒品的廖龍英則被轉到他處,30日,廖在某招待所猝死。
上鐵中院經審理認為,伍曉會、劉宇鈞、蔣五慶等5名被告人,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采用體內藏毒的方法,利用交通工具運往異地,其行為均已構成運輸毒品罪。記者沈鳳麗通訊員鄭妍曹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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