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本山和業主在現場
新聞背景:日前,著名笑星趙本山本因欠所居住花園華新物業的物業費用累計11萬余元,
而被催繳,趙本山則對物業公司的服務提出質疑。
我住的房環境最壞價最高
趙本山昨日被河畔花園百余業主推舉為“維權主任”,并稱只相信正義永恒
晨報訊(記者 紹華 林子
肖瀟)昨日中午12時,著名笑星趙本山率領河畔花園的100多家住戶,在本山公司門口召開了一場別開生面的“臨時業主管理委員會大會”,趙本山被推選為河畔花園臨時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
百名業主推選本山當“主任”
昨日中午12時,趙本山及其律師如約出現在了本山公司家門口,而此時前來開會的住戶代表已經超過了100人。
一位業主代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不知道河畔花園是否有業主委員會,我們成立新的業主委員會,也是業主維權委員會,主要有兩個目的:一是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二是保障業主真正成為園區的主人。”
隨后本山的出現立刻得到了業主代表的熱烈歡迎,趙本山表示:“我們現在的居住環境是最壞的,房價掉的是最多的,居住密度是最差的,所以我們要站出來維護我們的權利,成立一個新的物業委員會。”
“剛才還忘了一點,這里的價格是最高的。”本山的補充引來了住戶的笑聲。
會議在選出本山擔任新任業主管理委員會主任的同時,還選出了12名住戶代表作為管委會成員,大家都一致表示要將此次維權活動堅持到底。
業主委員會要“依法維權”
在會議現場,有住戶說:“不行我們就在墻上給他貼標語,我們也可以游行。”
而本山的律師立刻否定了這樣的聲音:“我們要有理有據有序地與華新物業交涉,所以我們才成立業主委員會,讓委員代表去與物業交涉。我們的行為絕對不可以違反法律。”
本山公司的法律顧問表示,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有二分之一的業主出席并參加投票,成立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做法就是不違法的。
需要強調的是,并不是本山個人要成立這樣的委員會,目前已經有了12人成為新業主管委會的成員,不過如果業主私自成立業主委員會,還是要經過一定的法律程序才會被視做有效。”
如果該小區有業主委員會,根據《物業管理條例》中第十二條規定:業主大會會議可以采用集體討論的形式,也可以采用書面征求意見的形式;但應當有物業管理區域內持有1/2以上投票權的業主參加。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而據業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參加業主大會會議。但據了解,說河畔花園有1100多戶。
法律顧問表示,此前華新物業是否有合法或者是住戶選舉成立的業主委員會,他們暫時還不清楚。
趙本山只相信正義永恒
針對昨日選舉無效的這一說法,本山表示非常有信心:“現在時間緊張,今天有許多住戶都有事情無法參加會議,不過等我忙完了二人轉大賽,我寧可挨家挨戶敲門,相信忍受著這樣環境的住戶會加入到我們的委員會來。”
面對如此聲勢巨大的業主行為,該花園的華新物業管理公司似乎沒有任何動靜,本山向記者透露,“原來的物業公司曾跟我交流過,他們說這個官司我打不贏,因為他們身后有強大的律師團支持,我現在想說,我趙本山沒打過官司,可這個官司我一定要打,我不但要以個人的名義去打,還要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去打,我相信正義是永恒的,我是一個人,我要維護人的正義,這場官司我一定要打贏!”
物業公司:這里原有業主委員會
昨日,記者來到該花園的華新物業,發現三樓內大門緊鎖,不見任何人。
晚上7時許,記者和該物業公司取得聯系,管理辦的一位趙女士肯定地告訴記者,這里原先有業主委員會,至于其他的問題,等周一上班后,相關部門會給記者一個滿意的答復。
此前,針對趙本山對于物業費收取標準提出的質疑,華新物業公司總經理李正忠對媒體說:“河畔花園里路燈的維護、草坪的維護以及道路的維修以及保安的開資等等都包含在物業費里。”
李正忠說,河畔花園是1991年開盤的,業主從一開始的20多戶增加到現在的1100多戶,一直由華新物業提供服務。1992年趙本山購買了園區內一棟二手別墅,后來又購買了園區內一棟高層建筑的一樓作辦公室。李正忠說,園區內沒有及時交納物業費和采暖費的業主累計起來也有20%到30%左右,他們都有各自的理由。
關于園區建了10多年了還沒有封園、多次承諾封園但沒有做到的問題,李正忠做了如下解釋:現在還有一棟大廈沒有竣工,大廈竣工后我們將實現真正的封園。
李正忠還說明了每平方米2.4元的物業費涵蓋的內容:公共設施維護費、有線電視費、保潔費和公共秩序維護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