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挪用”房款被騙
重慶美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把業主的房款“挪用”到另一處樓盤時被騙,導致前面的樓盤不能按期交房,而且工程還可能成為“爛尾樓”,這讓交了大筆房款的180多家購房戶著急不已。
27日,業主何先生等購房戶再次來到李子壩車站綜合樓,要求開發商重慶美侖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美侖公司)交房,結果又一次失望而歸。何說:“美侖公司愚弄購房戶,為接這套房子,我們跑了無數次沒結果!
何稱,他去年6月與美侖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一次性付清房款12.9萬元,購得該樓盤在建房屋一套。合同約定,美侖公司于今年3月31日前交房。結果,美侖公司不但至今沒有交房,而且房屋工程沒有完工就卸下吊塔,撤走施工隊,只留幾名售房部人員應付購房業主。“我們每次找到對方,他們總是說將房款用于其它項目開發時,被別人騙了,稱還在解決中。”何說,他們(美侖公司)被誰騙與我們購房戶沒有關系,不履行合同就是不講誠信。
像何先生一樣,整個綜合樓的180多家購房戶都交了款而未能按期接房。
“挪用”房款被人詐騙
記者日前在李子壩車站現場看到,該綜合樓主體工程已基本完工,工程塔吊已被拆卸,現場沒有施工隊伍,一片寧靜。
美侖公司售房部一女士告訴記者,綜合樓180多套房子已全部售完,交房日期都是今年3月31日。她說,沒有按合同約定時間向購房戶交房,是因為公司將收到的房款用于開發另外一個樓盤時,被其他公司合伙詐騙,3000萬房款被凍結。沒有資金運作,所以房子無法按時完工。她承認公司不按時交房的確違了約。
對于什么時候才能向購房業主交房,該女士稱就公司被騙一事,已向政府部門進行書面報告。記者從她出示的報告上看到,市里相關領導已作出批示。她說,公司正在想辦法籌資續工,但具體交房時間無法確定。
記者后來幾次提出采訪該公司負責人,但公司負責人不愿接受采訪。
法律程序解決糾紛
業內人士龍先生向記者坦言:“房屋預售款本是?顚S,由于相關部門監管不力,挪用預售款已是開發商慣用的手段。要防止這一現象,只有加強職能部門和工程監理公司的監管力度!
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行業管理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開發商不按期交房屬于經濟糾紛,業主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開發商挪用房款開發其它項目的違規行為,應由市房管局管。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一王姓工作人員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開發商“挪用”房款的行為的確違規,王給記者一本《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稱第二十條(附后)規定得很清楚。當記者問作為管理部門將以什么態度對待這一事件時,王不愿多說。
新聞鏈接
重慶市城鎮房地產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條:預售款應當專款專用,由具備合法資質的工程監理機構根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規定的進度計劃和工程實際進度,書面通知代收預售款的銀行向預售人劃款。未經工程監理機構書面通知,代收預售款的銀行不得直接向預售人劃款。
工程監理機構和代收預售款的銀行對預售資金監管不當,給預售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與預售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等。向軍
特約編輯:宋廣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