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北京8月29日電
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相關金融機構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保證及時發放符合條件的國家助學貸款,對助學貸款不得設置任何規模和資金限制,保證高校貧困新生順利入學。
據人民銀行有關負責人昨日介紹,
相關金融機構要加大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的宣傳解釋力度,全力配合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抓緊開展轄區內各地方院校國家助學貸款招投標工作,盡快落實中標銀行。各商業銀行要科學測算國家助學貸款風險,鼓勵和支持各地分行積極參加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國家助學貸款招投標工作。
這位負責人說,中標商業銀行要嚴格按照中標協議約定的貸款需求額度,保證高校貧困新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及時發放到位。沒有中標的銀行,要盡職盡責,保證已承諾發放的國家助學貸款繼續按借款合同約定及時發放。各銀監局將聯合人民銀行各地分支機構,依法查處未按國家政策規定及時發放國家助學貸款的商業銀行。
特約編輯:yx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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