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不是一家傳統的公司。”這是Google提交美國證監會的正式文件中的開篇語。Google確實以一種顛覆華爾街傳統的方式完成了首次公開上市。
按照華爾街慣例,Google應當找幾家牽頭承銷商,委托他們對機構投資者進行詢價并完成發行,然后付給這些華爾街大佬們大約7%的承銷費。而Google的選擇則是,找
了近30家投行,直接面向所有投資者進行網上拍賣定價,只用支付投行們大約2%的費率,就把這事給辦了。結果還不錯,雖然發行指導價區間一度下調,募股規模有所縮減,但最終發行順利完成,上市以后股價還漲了不少,挑戰華爾街宣告成功。
Google的離經叛道之舉不止于此。在發行文件中,Google對募集資金的投向并未作詳細說明,公司還表示,將不會像大多數公司一樣去逐季披露業績預測,而是著眼于長期發展,別讓那些預測束縛手腳。言下之意是,信我者來,道不同則不相謀。
與傳統發行方式下機構投資者受優待不同,Google這次發行,對大小投資者一視同仁。公司說了,要的就是“一個把小型和大型投資者都包括在內的、公平的首次公開發行過程”。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正是Google信奉的互聯網精神的體現。或許正是在這種互聯網文化的鼓舞下,雖然經歷了華爾街許多投資基金的非議,以及承銷商的中途退出等諸多坎坷,Google仍然堅持初衷不改,偏執狂最終成功。
除價值取向的因素外,Google在互聯網行業中的領先地位也是其顛覆性行為得以完成的保障。但凡使用互聯網的,誰沒用過Google呢?這種知名度使其無需過多推介和路演,公開拍賣具有了現實的可行性,因為Google這六個字母就是不遜于高盛、美林的金字招牌。而且,與其他許多互聯網明星企業不同的是,Google已經有了比較穩定的盈利模式,發行前的利潤水平已經相當驚人。
最后要歸功于的,應當是Google所處的鼓勵創新、充分市場化的資本市場環境。在這種環境下,允許像Google這樣的新公司,自下而上地提出一個新辦法,在充分披露風險的前提下,交給市場去檢驗。尤其需要強調的是,雖然華爾街對Google的做法或多或少心存戒備和反感,但監管當局則對Google的創新舉措給予了相當寬松的環境。Google在上市前存有未登記的發放股票和期權行為,但在公司承諾回購后,美國證監會仍予以認可。即便Google的兩位創始人心血來潮在緘默期的時候跑去接受《花花公子》雜志的采訪,對于這類涉嫌違規的行為,在公司做出補救的信息披露及風險揭示之后,公司的發行還是得到了綠燈放行。
□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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