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楊某常遭丈夫虐待,一天晚上又發生爭執后丈夫毆打她并向他揮起菜刀,一怒之下楊某與弟弟聯手將丈夫周某殺死,分尸后拋于荒野。因為丈夫本身也有過錯,楊某日前獲得法院從輕處罰,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其弟則被判處無期徒刑。
山上發現男尸
去年11月26日,有兩名
捕蛇者到龍崗區新生低山村后山發現一具男尸,馬上打電話報警。警方在現場發現一具用被子套著的腐敗尸體,還有帶血跡的電線、毛毯、褲子等,經過尸檢,發現該男子是被銳器砍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警方圍繞發現尸體現場周圍展開調查。
附近有居民稱,有一對湖南夫妻于去年9月1日起租住該村一鐵皮出租屋,11月12日,楊某將房內煤氣爐等物賣掉,并稱丈夫去了廣州要求退房。當晚見到楊某的弟弟及另一男青年搬走床褥,而楊某的丈夫自11月9日晚就沒有出現過。
住在該夫婦出租屋隔壁的住戶稱,在這對湖南籍夫婦搬走的前兩天凌晨,曾聽到隔壁有男人吼的聲音,同時還聽到有人敲床板,再后來又聽到有自來水的聲音,幾分鐘后再次有男人吼的聲音,過了約4分鐘,聽到開門聲。該住戶證實,在鄰居搬走的第二天,在路上遇到兩男青年抬著一床床墊,其中一人就是楊某的弟弟。
警方在該夫婦曾居住處進行現場勘查時發現,出租屋內門上、窗戶均留有血跡,與被害男子的血跡較為一致。去年11月29日,警方在湖南將楊某抓獲,此后其弟也被抓獲歸案。
禍起家庭暴力
據楊某供稱:她與周某于1996年在老家湖南結婚,自結婚后,她就經常遭到周的毆打,也曾向周提出過離婚,但遭到周的威脅,周還曾將她的父親打傷。案發當天她向周要錢看病,遭周拒絕后發生爭吵對罵,周還拿菜刀要砍她,這才與弟弟一起反抗,打斗中致使周死亡。
而在檢方調查后提交的起訴狀中對發案當晚發生的事實做出如下描述:去年11月10日凌晨2時許,楊某想到被周虐待的經歷就起了殺心,示意其弟拿掛在墻上的菜刀朝周的頸部、頭部猛砍,之后楊某用毛毯蒙住周的關部,用菜刀割周的腕部致周死亡,后將尸體自膝下肢解成兩部分后拋到出租屋附近的山上。
死者曾有過錯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楊某姐弟二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主觀意圖明顯,且為毀滅證據,將被害人分尸,手段殘忍后果嚴重應依法懲處。但同時考慮到被害人對引發本案的發生有一定的過錯責任,故對兩人酌情從輕判處,判楊某之弟無期徒刑,判楊某有期徒刑12年。(張國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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