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2004年5月10日晚8時許,平度市同和街道蔡某駕駛小客車,沿平度市平日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同和路處,將順向步行的吳某撞倒。蔡某非但沒有搶救傷者,反而駕車揚長而去。蔡某應承擔該事故的全部責任。同時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條第2款的規定,蔡某被吊銷機動車駕駛執照,并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執
照。
記者從市公安交警支隊獲悉,自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以來,我市已有5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被處以終身禁駕的處罰。這5人中既有專職司機也有私家車駕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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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禁駕必須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二是構成犯罪。被終身禁駕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其行為構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況下,同等責任的也可以構成交通肇事罪。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實施了逃逸行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
臧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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