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濟南8月17日訊(記者 楊飛越 實習生 段曙東)根據國家統計局的要求,省統計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務必于8月31日之前將統計違法案件報送。
據悉,全國各地虛報、瞞報及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現象比較嚴重。近5年來,僅廣州市就查處了220宗統計違法案件,江西僅2003年就查處1035起統計違法案件
。而據國家有關部門提供的數字顯示,山東在2001年就查處2662起統計違法案件。
通知中,省統計局要求,對涉及以下六個問題的案件必須上報:統計違法責任人涉及科級以上黨政領導干部的;故意虛報、瞞報及偽造、篡改統計資料,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拒絕履行統計義務,對政府統計機構布置的統計調查置之不理的;以各種方式阻撓、抗拒統計執法檢查的;群眾署名舉報或新聞媒介公開報道,在社會上造成較大影響的;統計機構、統計人員參與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
據悉,全國人大常委會已將《統計法》列入2004年執法檢查計劃。本次重點檢查,是為配合《統計法》執法檢查所做的前期準備工作。對于情節嚴重的統計違法案件,將依法曝光一批,處理一批,以盡快建立健全完善的監督體制。
責任編輯:趙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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