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7日專電(記者南辰、張建平)17日公布的《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將從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負責人17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介紹說,《汽車貸款管理辦法》頒布實施以后,將對我國汽車市場產生積極的影響。
有關負責人介紹,汽車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支柱產
業。目前,我國人均GDP已經超過1000美元,居民消費結構升級加快,汽車消費發展前景廣闊。在經濟發達國家,居民購買汽車60%-70%的資金來自貸款;消費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例平均為30%-50%,其中,美國高達70%,德國為60%。而我國這兩個比例目前都比較低,汽車貸款業務發展潛力巨大。
當前宏觀調控正處在關鍵時期。促進擴大消費,是宏觀調控政策的重要內容。頒布實施《汽車貸款管理辦法》,對于規范和加強汽車貸款業務管理,活躍汽車消費,防范汽車貸款風險,促進汽車消費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并以此帶動和促進擴大居民消費將發揮積極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