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獲悉,省教育廳日前下發通知,明確市級統籌管理職業教育職責。
通知指出,市級統籌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職業教育,是結合我省實際,對職業教育管理體制進行的一項重大改革,是當前我省職業教育工作的重點。要進一步轉變管理方式,強化宏觀管理,弱化
微觀管理,減少行政審批,加強規劃、協調、監督和服務。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擴大學校的辦學自主權,盡快建立起功能齊全、結構合理、運轉協調、靈活高效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
通知要求,各市要認真履行管理職責,統籌管理市屬和縣(市、區)屬的中等職業教育、中等成人教育和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成人教育以及轄區內民辦高等教育,確保職業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和各類教育的健康發展。今后省對職業教育主要是制定有關政策,進行宏觀指導和檢查督導。為強化市級統籌管理職業教育的力度,省教育廳決定將有關的職業教育審核、審批事項下放市級管理,具體項目包括:
一、學校設置審批。市屬和縣(市、區)屬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由市教育局負責審批,市屬和縣(市、區)屬普通中專的設置,由市教育局負責進行考察,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學校的變更、撤銷由原審批部門審核批準。
二、招生計劃安排和招生。各市屬和縣(市、區)屬中等職業學校,其招生計劃的制定和招生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統籌負責,其中普通中專學校的招生計劃由各市匯總后報省有關部門審批下達,以便學生入學后的戶口遷移和畢業生就業證明發放。跨市招生計劃由雙方協商落實。
三、學籍管理。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畢業證書由市教育局統一審驗,并加蓋市教育局印章或專用的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印章。省直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籍管理和畢業證書審驗工作仍由省教育廳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跨市轉學的,由原學校、轉入學校所在市教育局審批,在省屬和市屬中等職業學校之間轉學的,須報省教育廳批準。
四、專業設置。各市屬和縣(市、區)屬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學管理、專業設置由市教育局負責。市屬高等職業教育、高等成人教育及轄區內民辦高等教育的專業設置,由市教育局考察審批,報省教育廳備案。
(記者 王 原 報道)
責任編輯:屠筱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