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市北區民政局出臺文件,決定對社會力量興辦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實施獎勵資助。對評估合格后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將按照標準床位每張500元的標準予以獎勵資助。 享受獎勵資助的社會養老服務機構,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社會組織或個人在市北區轄區內開辦
的,并經過依法注冊登記的老年公寓、老人護理院、托老所等;二是該養老服務機構為2004年1月1日后新開辦的,且未曾接受市、區“星光計劃”福利資助金資助。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在正常運轉半年以后,可向市北區民政局提出獎勵資助申請,區民政局將根據有關政策進行評估。 獎勵資助金主要用于社會養老服務機構擴大養老床位,增添服務設施,改善入住老年人的生活和培訓服務人員等。市北區將成立獎勵資助評審小組對獎勵資助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姜慧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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