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武漢8月10日專電(趙軍
李鵬翔)在校本科生如申請結婚,學校不再明令禁止。武漢大學日前對《學生學籍管理規定》(普通本科)進行修改,其中取消了原先"在校本科生結婚須退學"的有關規定。
據武漢大學教務部負責學籍管理的劉明建副部長介紹,與舊規定相比,新規定取消了"在校學習期間未經學校
批準擅自結婚而未辦理退學手續的學生,作退學處理"的規定。教育部已明確規定不限制已婚考生參加高考,新《婚姻法》也明確最低結婚年齡為男22歲、女20歲,這是學校決定取消"禁婚令"的主要原因。
禁止在校本科生結婚的規定與現行的有關國家法律相違背,取消禁令是武漢大學依法辦學的體現。劉明建指出,目前,學校還沒有研討有關本科生結婚的細節性問題,但一旦出現什么新情況,相信學校會就此研究出具體辦法。
對此,湖北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楊永才處長表示,在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出臺前,湖北尚未出臺新的管理辦法,但支持在鄂高校依法治校,同時尊重高校自主辦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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