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解放日報》 近來,本刊“留學熱線”接連收到一些讀者朋友來信、來電詢問留學打工的有關政策。他們詢問留學期間如何能合理合法的打工,既可以減輕家里的經濟負擔,又不違規,避免被老板“黑”,白辛苦。記者為此采訪了滬上部分留學顧問,介紹幾個主要留學國家對留學生打工的
政策。
英國:持有許可證才能打工
據同濟留學事務所杜艷華女士介紹,在英國,法律規定大學生每星期有20個小時的打工許可,留學生要打工必須先拿到工作許可證。如果超過20小時,就要繳一定的稅。一般來說,上學期間,留學生每周打工20小時,如果節省著花,生活費差不多可以支付。假期里,每周打工可以超過20小時,因為沒有功課的壓力,很多學生借此機會多打工,力求多積攢一些錢。
在英國打工可以通過校園招聘會、職業介紹中心、報刊和網絡、人際圈等多種途徑。前提是語言一定要流利。
加拿大:只能在校內打工
據上海上教國際交流有限公司顧潔樺先生介紹,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外國留學生只可在校內打工,而且不用繳稅。
外國留學生在學校打工,不能超過一定的小時數,不能影響學習。如果學生想早畢業,一學期修5門課,學習任務會相當繁重,基本上沒有時間和精力打工。
留學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位主要有圖書館、學生食堂、留學生服務中心等,此外還可看管實驗室,為教授搜集資料等等,但是機會有限。
澳大利亞:18歲以上才可申請打工
澳大利亞對留學生打工有明確規定,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遣返回國。
留學生可以憑入境時持有的學生簽證在學校或移民部領取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然后到移民部申請更換允許打工學生簽證。只有得到批準才可以打工。
同時,學校規定學生每周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
法國:第一年不允許打工
為了讓學生有足夠的精力和時間學習,法國教育部規定:留學生第一年學習期間不可以打工。所以,業內人士建議,學生在去法國前,至少要準備足一年的生活費用。第二年,只有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學生才有資格領工作卡。工作卡是留學生和雇主簽合同后從警察局領到的工作許可。沒有這張工卡,就是“黑工”。沒有工卡,老板一般不愿意雇用,萬一被警察局抓到用“黑工”,老板將被罰款。
在法國,打工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5歐元。一般留學生打工多從事體力工作,只能拿最低工資。
據一些留學生介紹,在國外,爭取到打工機會并不容易,而且多是體力活,很辛苦。但是,打工也是很好的鍛煉外語、了解當地文化的機會。
(特約編輯Rea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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