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28日電
針對個別地方在上報統計數字時存在虛報和隨意篡改統計數據等現象,福建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采取措施,杜絕統計中的“虛高”現象,防止“官出數字”,“數字出官”。
據人民日報報道,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日前在檢查中發現,一些基層部門領導為追求“政績”,在統計數字中
弄虛作假:有的縣為完成“考核指標”,將未達規;蛞训归]的企業也列入規模工業統計上報;有的地方以計劃數或估算數代替統計數,隨意篡改統計數據,嚴重影響了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嚴肅性。
為了杜絕統計工作中的虛報和任意篡改數據等現象,福建省人大常委會頒布了《福建省統計工作管理辦法》,福建省政府也制定了有關規定,對授意在統計數據中弄虛作假的領導干部和責任人給予嚴厲處罰。
福建省統計局也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規范性文件,以保證統計程序、方法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各級政府從制度建設、干部考核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防止數字弄虛作假和人為干預統計數字。
福建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建議政府部門在考核選拔干部時,要堅持全面、客觀、辯證的觀點,不能數字至上;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預統計工作和統計報告;要加強追究政府官員違反統計法行為的力度,防止“官出數字”、“數字出官”現象發生,對虛報、瞞報數字的行為要加大處罰力度。(江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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