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省建設廳獲悉,為進一步嚴格規范城市房屋拆遷工作,合理控制城市建設和房屋拆遷規模,維護廣大群眾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省政府于日前下發通知,就加強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嚴把拆遷項目規劃審批關,拆遷項目在規劃審批前,規劃主管部
門應當在拆遷范圍內公示建設項目有關內容,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合理安排舊城拆遷改造時序,努力降低房屋拆遷頻率。市、縣政府要編制房屋拆遷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省發展改革部門審批下達后,報同級人大常委會或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沒有列入年度拆遷計劃的項目不得實施拆遷。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各地房屋拆遷計劃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完善房屋拆遷配套政策,嚴格依法實施房屋拆遷管理。各級政府要立即對現有拆遷政策規定進行清理,嚴格執行房屋拆遷許可、公示、評估、簽訂協議等程序,特別要執行拆遷估價結果公示制度。嚴禁將拆遷許可審批權層層下放。政府行政機關不得干預或強行確定拆遷補償標準,以及直接參與和干預應由拆遷人承擔的拆遷活動。確定合理的拆遷期限,未經行政裁決聽證,不得實施強制拆遷,不得采取停電、停水、停氣等措施。未經行政裁決和聽證,不得實施強制拆遷。
通知強調,要加強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監管,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所有拆遷項目的拆遷補償安置資金,必須確保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向被拆遷人足額發放。嚴厲打擊抽逃和不按約定支付拆遷補償安置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各級政府要制定住房安置面積和貨幣補償最低保障控制標準政策,對包括低保對象在內的低收入居民家庭和住房困難的“雙困戶”給予適當照顧,確保被拆遷人能夠獲得一套相應的住房。建立和完善房屋拆遷補償的市場評估定價機制,合理確定市場評估價格。建立拆遷安置房保障機制。
通知特別強調,要嚴格規范拆遷管理行為,加強拆遷單位的資格管理,建立規范的市場準入和清出制度,對現有拆遷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凡拆遷居民戶數在500戶以上或者拆遷總費用在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都要通過招投標的方式確定拆遷單位。 (記者 周學澤 報道)
責任編輯:屠筱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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