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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訊 在寧夏路一家酒店吃飯的鄒女士,因為椅子后滑,不慎摔倒磕掉三顆門牙,沒想到店方拒絕賠償,她投訴到寧夏路工商所。昨天上午,家住云溪小區的鄒女士寧夏路工商所拿回550元的醫療賠償費。執法人員認為,鄒女士到酒店消費,酒店有保障消費者安全的義務和責任。酒店包間地滑,一無安全警示 ,二無服務人員在場,因此酒店有責任。(通訊員董安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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