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日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教育局獲悉,有5%的初中畢業成績評定為 D級,也就是不合格,補考時間為7月19日。
初中學生畢業資格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包括學業考試、會考、考查科目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兩部分組成,學生考試、會考、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均必須達到合格
(
C等以上)方能畢業。學業水平測試未達到合格等級的考生,允許初中畢業學校按照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組織補考,補考合格準予畢業,由市教育局統一核發畢業證書。
據市教育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是全面反映初中畢業生的發展狀況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向縱深發展的重要政策與制度保障。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基礎性發展目標、學科學習發展性目標兩方面。基礎性發展目標包括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五個方面。學科學習發展性目標即各學科課程標準中規定的學習目標和各個學段學生應達到的目標,包括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著重于對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方法、學習習慣的評價、自主合作探究能力的評價,關注學生人文精神的提升。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定呈現形式包括兩部分:綜合性評語和評定等級。綜合素質發展性評定實行
A、 B、 C、 D或優、良、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 C等以上為合格。綜合素質評定不在補考范圍。
特約編輯: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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