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貸款新政策 研究生也可貸款
今年高考錄取工作開始了,被錄取的學子請注意:國家助學貸款在今年秋季開學后實行新政策。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助學貸款
工作的若干意見》,已經下發到各省。
問:新政策與原來相比主要有哪些變化?答:原規定整個貸款合同期間,對學生貸款利息給予50%的財政補貼;新規定是,在校期間貸款利息全部由財政補貼,畢業后全部自付。原規定自學生畢業之日起即開始償還貸款本金,4年內還清;今后看就業情況在1至2年后開始還貸,6年內還清。
如果借款學生繼續攻讀學位,財政部門將繼續按在校學生實施貼息。畢業后自愿到國家需要的艱苦地區、艱苦行業工作,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的借款學生,經批準可以獎學金方式代償其貸款本息。
問:貸款對象有什么變化?答:原規定借款學生只包括全日制在校高校專、本科生,今后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經濟困難的本專科學生(含高職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都可以貸款。
新政策將于今年秋季開學后全面實施;此前已簽訂貸款合同學生的貸款發放、貼息、還款等辦法繼續按原規定執行。
問:學生借貸不還怎么辦?答:新政策建立了學生還款約束機制。各普通高校要建立本校借款學生的信息查詢管理系統;對沒有按約還款的學生,經辦銀行應對違約貸款金額計收罰息,不再為其辦理新的貸款和其他授信業務;按期將連續拖欠貸款超過一年且不與經辦銀行主動聯系的學生姓名及公民身份證號碼、畢業學校等提供給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中心將利用媒體等公布違約學生名單。
問:助學貸款在浙江實施情況如何?答:國家助學貸款制度是2000年9月1日起推行的。截至去年底,浙江全省60多所高校約有7.8萬人次的貧困學子共貸款4.97億元。
讓貧困大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是國家、社會、高校的共同心愿。除國家助學貸款外,許多高校還積極拓展經濟資助方式,如浙江大學為特困生推行“雙優”政策,即“優先推薦崗位,優惠計取報酬”;突發困難情況的學生可以隨時申請“學校貸學金”,符合減免條件的學生在畢業前一次性還清貸款,可以獲得20%的減免;大力吸納社會資金獎勵、資助貧困學生,目前該校的外設獎學金和助學金共有55項,年資助金額達367.65萬元。
特約編輯:方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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