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有關報道稱,在日前廣電總局下發的《2004年度(第二批)全國電視劇題材規劃概況》中,“‘四大名著’重拍劇《三國演義》(北京廣播學院電視制作中心)、由高希希擔任導演的《紅樓夢人物系列》(國際文化交流音像出版社)、《水滸英雄系列》(北京歡樂藝術文化有限公司)全部獲準進行申報立項。”(見7月8日人民網
)由此,筆者不禁產生了幾點疑問。
疑問之一:耗費大把大把的銀子,重拍早已搬上熒屏且已獲得巨大成功的古典名著,值嗎?據說,僅擬重拍的《紅樓夢人物系列》,每部的投資就高達1500萬元,重拍四大名著的費用加起來,無疑更是一個天文數字了。俗話說好鋼要用在刀刃上,時下我們國家還不富裕,就更應該注意合理引導社會資金流向和使用資金,使其在改善人民精神和物質生活、促進社會進步等方面發揮更大的作用。
疑問之二,藝術家們何以如此熱衷于重拍名著?一個時期以來,文藝界重拍之風愈刮愈烈。不但古典名著要重拍,“紅色經典”也要重拍,是不是不翻來覆去地折騰祖宗留下來的這點兒家底兒就沒轍了?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此前由四大名著改編的電視劇都獲得了極大成功,得到了觀眾的廣泛認可,有的劇中人物還進入了熒屏經典之列。在這種情況下,為什么還非得耗費大量人力物力進行重拍不可?個中緣由,非常值得玩味。大半個世紀以前,毛澤東同志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就明確提出了文學藝術創作應該“古為今用”、“推陳出新”。盡管上述見解被某些人棄之如敝屣,但筆者卻覺得遠遠沒有過時。偉大的變革時代,為文學藝術創作提供了豐沛的精神資源,因此應當成為產生劃時代偉大作品的時代。國家有關部門應該從深化改革入手,引導、支持和幫助藝術家們直面現實生活,勇于創新,從而創作出無愧于時代的作品。而不該鼓勵人們向后看,不該鼓勵人們一而再,再而三地從老祖宗的鍋里舀飯吃。
疑問之三,由廣電總局拍板“批準立項”的決策機制有繼續保持下去的必要嗎?廣電總局批準立項的標準及程序如何,筆者不得而知,不敢置喙。但“批準立項”之類的話,則難免使人聯想起正在成為歷史的計劃經濟時代。正是那個時代所形成的大型經濟項目的生殺大權高度集中在中央有關部委的管理體制,導致了人們熱衷于“跑‘部’‘錢’進”,
并由此滋生出諸如盲目決策、以權謀私、投機鉆營等許許多多的弊端。誠然,文學藝術有其獨特的規律,但文藝作品既然是服務于人民大眾的,也就理所當然地應當接受人民大眾的評價并由人民大眾決定其命運。我們的文藝工作當然要考慮社會效果,有關部門當然應該從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高度出發,防止色情、暴力、兇殺和其它品味低劣的作品危害社會,但所有這些,似乎都不應該成為抱著早已過時的辦法管理辦法不放的理由。(王秀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