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長汀路20號的張先生昨天來到早報接待室說,因水表凍破、水管漏水等原因,全樓近3年時間無法收齊水費,應繳費達1萬多元,近日被斷水。現在全樓28戶居民同意按水表數均攤水費,另外4戶則因用水較多而堅持按戶分攤,導致水費沒法收。 分攤水費產生分歧究竟該怎么辦呢?
記者咨詢了市城管局,一位工作人員說,按照市建委和市公用事業管理局聯合下發的127號文件規定,總表數與各戶分水表總數的差額部分,由居民按用水量的多少分攤或按戶均攤。他還說,至于居民在水費分攤方式上產生分歧,可由居委會出面協調,應尊重大多數居民意見,少數居民最好不要過于計較。記者楊忠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