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兩國6月1日在聯合國安理會散發了有關伊拉克問題決議草案的修改案,規定新組建的伊拉克軍隊和警察將由伊拉克政府控制,同時規定,“一旦伊政治進程結束,多國部隊在伊的使命必須隨之結束”。修改案還規定,伊拉克可以要求多國部隊撤離,但需提交聯合國討論,得到聯合國同意。也就是說,伊拉克對
多國部隊的駐扎期限沒有決定權。此間分析家們認為,這份修改案反映出美英在伊拉克問題上以退為進的戰略意圖。 此間分析家認為,美國在駐軍期限問題上作出讓步的主要原因有三。 一是為了擺脫當前困境。在向伊拉克移交權力前,美國需要聯合國通過一項新決議。由于最初的決議草案沒有規定撤軍期限,也沒有明確伊拉克安全部隊由伊拉克政府控制,因此未能爭取到多數安理會成員國的支持。 二是這一讓步并不影響美國繼續對伊拉克的政治進程施加影響。根據修改后的決議草案,美國并不向伊拉克交出全部權力。在從6月30日美英移交權力到根據新憲法選出伊拉克新政府這段大約18個月甚至更長的時間內,美國依然能夠利用掌控伊拉克安全事務的特權,影響伊的政治進程。 三是占領伊拉克帶來的嚴重后果促使美國重新審視其伊拉克戰略。美國的決策者開始認識到,在伊拉克長期駐扎一支13萬多人的軍隊不符合美國的全球戰略。美國以占領者的身份留在伊拉克將會遭遇永無休止的抵抗,但現在撤出不但意味著承認失敗,而且無法向國內和國際社會交代。現在,美國的策略是把伊拉克人和聯合國推到前面,自己則退居其后掌控伊拉克安全事務,這樣可獲得可進亦可退的戰略靈活性。新華社記者郭立軍段吉勇(據新華社聯合國6月2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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