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5月31日報道了市民高先生新裝修的地板鼓起的消息后,昨日上午,遼源路工商所執法人員、裝飾公司、地板經銷商、該品牌地板青島總代理一起在高先生家查看了現場,但當事商家始終沒有達成一致。 鋪設地板的經銷商認為是地板本身的質量問題,而地板的青島總代理認為是鋪
設不當造成的,與地板質量無關。工商執法人員最終協調無果。 記者就此咨詢了市消協工作人員,據介紹,高先生的地板是從經銷商處購買的,而且是經銷商鋪設的,按照誰經銷誰負責的原則,地板出現問題,高先生只須找經銷商索賠即可,經銷商應先賠償高先生的損失。而高先生現在協商不成,他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記者隨后將此事告訴高先生,高先生表示既然事情已經走到了這一步,他要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見習記者原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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