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5月25日電
自2002年連續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以來,各地在強化學校內部治安管理,提高學校自我防控能力的同時,組織有關部門對學校及周邊的治安突出問題,進行了集中整治;同時還積極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安全文明校園創建活動,基本實現了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有明顯改觀,育人環境得到進
一步優化。
近年來,各地黨委政府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把學校及周邊地區治安秩序集中整治作為“嚴打”整治斗爭的重要內容。堅持“滾動排查、滾動整治”的方式,嚴厲打擊了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活動,大力開展凈化校園及周邊環境的治理工作,加強學校及周邊出租房屋的管理,加強校園流動人口管理,整頓校園及周邊的交通秩序,打擊“黑校車”“黑出租”攬客營運,加強學校內部安全大檢查力度,督促整改各類不安全隱患等。
此外,各地還堅持把構建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工作作為搞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一項根本性措施來抓,不斷完善安全文明校園創建、兼職法制副校長建設、校園網絡信息安全建設等基層基礎性工作。
各地不斷加大投入,積極構建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范體系,大力推廣和完善以校園110指揮中心為樞紐,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為師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求助、咨詢和服務,校園整體防范水平得到提高。并進一步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基層隊伍建設,加強師生安全意識、安全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基本形成了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王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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