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記者昨日從市物價局獲悉,今年9月底以前,我市將全面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
按照省物價局《關于全面實行價格和收費公示制度的通知》,市物價局要求,6月底以前各收費單位完成現有收費項目的清理工作
,嚴禁將各種越權定價收費、超標準收費、自立項目收費等亂定價亂收費行為通過公示“合法化”。另外,各收費單位在9月底以前完成設立價格和收費公示欄(公示牌、價目表、電子顯示器等),向社會公示具體包括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計費單位、投訴電話等主要內容。
2002年,我市已經在涉農項目、醫療和教育上實行了公示制度,去年下半年,58個行政事業單位也實行了價格收費公示制度。今年將全面施行價格收費公示制度,涉及有房地產、供水、供熱、供電、電信等行業和單位。市物價局將監督檢查公示情況,監督舉報電話12358。(記者陳勇通訊員周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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