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南昌5月21日電
醫療腐敗是近年來群眾反映非常強烈的一個問題。為了斬斷伸向廣大患者的“黑手”,江西省衛生廳日前出臺嚴厲規定,醫務人員索要“紅包”或因收受“紅包”被處理后再次收受紅包的,不論數額大小,衛生行政部門將一律吊銷其執業證書。
按照江西省衛生廳的規定,醫務人員不準以任
何理由利用職務之便收受或索要患者及其親屬的“紅包”,收到“紅包”要立即退還給患者,當時難以謝絕的,必須在24小時內上交醫院紀檢監察或糾風部門,醫院將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并退還患者,如仍不能退還的,將上交醫院作為患者的醫療費用。如果醫務人員收受5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紅包”,將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其暫停6個月執業活動;一次收受金額在2000元以上或兩次收受“紅包”累計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醫務人員,與索要“紅包”的后果一樣,也將被吊銷執業證書。另外,收受、索要“紅包”的醫務人員除按此次出臺的規定要受到行政處罰外,還將視情節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其中的共產黨員還將受到相應的黨紀處分;涉嫌犯罪者,將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為了將“鐵律嚴規”執行到位,江西省衛生廳要求本省各醫療衛生單位對本單位發生的收受或索要“紅包”的問題加強監督,如果發現問題不報告、不查處、不追究,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將視情節給予這個單位通報批評、警告、取消醫院等級處理,并將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
江西省衛生廳紀檢監察處一位負責人在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還表示,衛生行政部門已經下定決心嚴整醫務人員收受或索要“紅包”、“回扣”等損害廣大患者利益的行為,希望群眾能積極配合對醫務人員的監督,衛生行政部門將對檢舉揭發收受“紅包”、“回扣”行為并為查處收受“紅包”、“回扣”提供證據的群眾給予獎勵。(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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