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家世界超市買的肉餡缺斤短兩。”昨日,根據市民王先生舉報,記者到青島家世界購物廣場有限公司暗訪。
塑料盒也按肉價賣
王先生介紹,他近日從家世界買了一盒包裝好的肉餡,外包裝盒上寫著“凈重0.31千克”,他當場到公平秤上一稱,發現這個重量根本不是凈重,而是包括外包裝在內的毛重。據了解,“家世界”自稱賣肉制品時都去掉了8克皮重。
昨日下午1時許,根據王先生舉報,記者來到“家世界”二樓生鮮區肉食專柜。記者從冷柜里先后拿了雞脖、雞心、豬肝、分割肉等包裝好的商品,到公平秤上稱量,發現每份帶外包裝的肉食稱出來的重量去掉8克皮重后,都比包裝上的凈重數少。隨后,記者又拿了一盒標注0.4公斤、價值8.52元的蘇式干衣腸(題圖),發現這盒干衣腸少了10克。結完賬后,記者撥打了遼源路工商所的電話。
“誤差”為何全短秤
10分鐘后,遼源路工商所執法人員來到家世界購物廣場生鮮區肉食專柜。在該專柜前,執法人員拿起一盒包裝好的豬肝,包裝上標注的凈重為0.33千克,執法人員撤掉包裝袋,放在秤上一稱(左下圖),顯示是0.32千克,少了10克。
隨后,執法人員又稱了豬腰子、腱子肉,發現包裝上標注0.42千克的腱子肉實際重0.41千克,包裝上標注0.274千克的豬腰子少了6克。
對此,商場的一名工作人員解釋說,誤差有正有負。“既然是誤差,為什么每份都短秤?而不多秤呢?”執法人員當即反駁,工作人員被問得啞口無言。
每天銷肉半噸多
執法人員問:“是不是秤有問題?”“肯定不是,我們的秤剛在本月檢測了。”家世界購物廣場生鮮區的李經理承認他們商場的秤沒有問題。
李經理解釋,可能是個別員工忘了去皮,特別是一些包裝商品都是早上6時就開始制作,“大概是員工疏忽了。”李經理介紹,他們商場負責包裝分割肉的有兩三名員工,“你們一天大約銷售多少肉?”記者問,李經理告訴記者,一天大約在五六百公斤,“像這樣包裝成盒的肉,每天大約能賣多少呢?”李經理告訴記者:“我們商場比較少,一般每天10公斤吧。”“肉制品包裝不夠秤的情況,據你了解,是否在其它商場也有呢?”商場一名負責人回答:“有的。”
重罰商家一萬元
遼源路工商所所長趙景祥告訴記者,商場此舉是屬于欺詐消費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第五十條規定,最高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因“家世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已經構成,而且受害者相對較多,工商所將按高限給其萬元重罰。
新聞內存
●5月11日,記者隨八大湖工商所執法人員檢查寧夏路大福源超市冷凍包裝食品時發現,凈含量380克的一袋雞腿肉串,毛重378克。
●4月29日,記者跟隨物價執法人員暗訪中山路一商場的地下超市時,發現商家在出售海參時多算了2克,價值14.24元。
●4月5日,市質監局計量執法人員檢查了山東路、閩江路、敦化路和八大峽一帶的8家賓館飯店時發現,除1家在零售稱重時配備了電子秤外,其它7家均使用了分度不符合規定的彈簧秤或臺秤。在敦化路一酒店內,鮮蝦每千克少了80克。
●1月15日,在臺東三路某商場,市質監稽查局隨機抽取了一份包裝好的凈菜青椒,銷售人員稱包裝袋上的標注價格已去掉6克皮重,但執法人員將凈菜拿到標準秤上一稱發現,皮重12克。
中型超市月“短”近萬元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給商家算細賬昨天,根據在家世界購物廣場的檢驗情況,執法人員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在該商場檢查發現的一盒包裝好的0.42千克的腱子肉少了10克,該商品每千克售價15.80元,這盒肉實際上多賺了0.158元。按照該商場所說的每天銷售10公斤肉來算,一個月就可多賺112.85元。而商場里缺斤短兩的商品不只肉類一種。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其實像這樣商場自包裝商品缺斤少兩的情況不在少數。一個中等規模的超市每天因此多收300元不成問題,而這個數目已經足夠維持商場的日均耗電、用水等基本費用。
日均投訴近十起
工商局今起將重點打擊“缺斤短兩”商家昨天,記者從市工商局12315舉報中心獲悉,根據最新的數據顯示,消費者有關食品缺斤短兩的投訴繼手機家電之后,排行第三。據統計,四月份此類投訴共有230多件,占投訴受理總量的5%。
市工商局消保處嚴碧龍處長告訴記者,每天關于投訴商品缺斤少兩的投訴在10起左右。為此,市工商局提醒市民:看清食品包裝盒的凈重量,以防受騙;在購買商品后要仔細保留發票及相關購物憑證。同時,他表示,工商局今起將重點打擊此類侵犯消費者權益行為,舉報電話12315。
圖:執法人員發現,展柜中包裝好的食品平均每份少8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