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據中國青年報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建設部、交通部、水利部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自4月15日起,在四川、江蘇、浙江、重慶、廣西5省(市、區)的工程建設領域,開展行賄犯罪檔案查詢試點工作,凡是上了行賄檔案“黑名單”的建筑商,將被限制或禁止承攬工程項目。
&nb
sp; 工程建設的立項、招投標、施工、監理、資金撥付、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竣工驗收等環節,是行賄犯罪的多發點。《通知》要求,對在這些環節中發生的單位或個人行賄犯罪案件,在法院作出的有罪判決生效后,由試點地區的檢察機關將行賄犯罪主體情況、犯罪基本事實和處理結果等,及時錄入行賄犯罪檔案查詢系統,供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項目法人進行查詢。
《通知》要求,建設、交通、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法人,在工程建設立項、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物資設備采購等過程中,應向參與承發包活動的單位或個人住所地的檢察機關,查詢有關工程建設單位或個人有無行賄犯罪記錄,并向建設、交通、水利行政監督部門匯報相關情況。
對經查詢有行賄犯罪記錄的單位或個人,有關職能部門應依照法律規定和管理職權,根據不同情況作出處理:限制其在一定時期或者永久不得進入本地區或者本行業建筑市場;取消其投標資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譽分;情節嚴重的,依法降低其資質等級或吊銷其資質證書。
|